南京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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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南京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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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工程训练或应用研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7.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理工科类学生不得少于13周,经济管理类学生不得少于10周,文科类学生不得少于7周。
二、选题及任务书
(一) 选题原则
认真做好选题工作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综合的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为学生提供较强的工程背景,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5.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很有特色,条件允许,经所在专业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6.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1) 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 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 本科生难以胜任的高新技术和理论过于深奥的课题;
(4)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
(二) 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介绍课题来源、课题简介、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设计(论文)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所在专业讨论和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
毕业设计(论文)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且在"设计(论文)要求"中加以体现。
选题、审题工作应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学期(经管、文科类专业可在毕业论文开始前一个月)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
(三) 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填写,经学生所在专业的负责人审查、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内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论文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列出参考文献目次。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参照《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有关要求用钢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剪贴。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专业负责人同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三、组织管理
1.学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阶段,深入到院(系)、室、班,有重点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质量开展检查与评估(见附件1),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2.院(系)级领导要对本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和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听取各有关教研室的工作汇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和答辩结束工作进行部署与检查,并做好总结工作。
3.各系(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室领导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单位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结。
4.年级主任应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学生在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展研究、撰写论文、准备答辩等项工作中的思想工作,要经常与教研室通报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对学生管理。
5.对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具体要求按《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执行(见附件2)。
四、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一般不超过7人,经管、文科类专业一般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周不得少于两次。要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若时间在两周以内的须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两周以上的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和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3.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应始终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4.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 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 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 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关心学生的思想,排除各种干扰。
(4)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5)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见本规定第八条)。
(6) 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
(7)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 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两天交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验收。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同学间团结协作、相互关心,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年级主任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若学生自愿缴费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报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为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热爱劳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以及前期工作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六、评阅与答辩
1.评阅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除了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外,还应由答辩小组一名教师担任评阅工作(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写出评语。答辩小组评阅教师在答辩前,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中提问选用。
2.答辩
(1) 答辩应在教研室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的审查合格后进行。
(2) 院(系)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其成员由一名院(系)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院(系)教师,也可以是外院(系)教师。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院(系)领导批准。
(3) 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15~2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20分钟左右。
(4)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在院(系)的范围内进行大组答辩,或在教研室范围内集中进行优秀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
3.评阅与答辩教师资格及“评语”填写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者以及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应当由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2) 某论文的指导者或评阅者不能同时担任该论文的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
(3) “指导者评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①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工作的情况;
② 创新性评价;
③ 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④ 存在的问题;
⑤ 建议成绩评定;
⑥ 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4) “评阅者评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① 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
② 创新性评价;
③ 工作量大小;
④ 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⑤ 存在的问题;
⑥ 建议成绩评定;
⑦ 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5)答辩委员会(小组)的评语应按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知识面掌握、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正确性等)以及各成员投票的综合结果填写,并给出成绩。
(6)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应当用黑墨水钢笔工整书写,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剪贴。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GB/T 7408-2005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6年6月15日”。
4.答辩会场的规范化要求
(1)答辩会场可设在经专门布置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或实验室内。会场要整洁、美化,具有热烈、庄重的气氛,体现论文答辩工作是学校全体师生教学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
(2)会场正面(讲台)的墙上要悬挂写有“南京理工大学××院(系)××专业××级(或××××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红色横幅(或写在红纸上张贴),可供摄像或照相,用作纪念性背景材料。
(3)会场须备齐讲演用的全套教学用具。有条件的可配备现代化的讲演器材,逐步改善答辩环境。
(4)会场第一排应设有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委员、秘书三角形字牌标识的桌子及专座,后面可设置多排桌椅,供师生或来宾旁听就座。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的情况、能力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和图纸、实物的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的评定应由指导教师(占40%)、评阅教师(占20%)和答辩组(占40%)三者分别评定,再按加权求和后折算。
3.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严格区分“良好”、“中等”与“及格”的界限,对工作态度差、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学生,应评为“不及格”。
4.评分标准:
优秀:能圆满地完成课题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说明书(论文)书写规范,图纸符合要求,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完整、计算及论述基本正确;说明书(论文)书写较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性能指标要求;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较正确。
中等: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述无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基本规范,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不够规范,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对任务涉及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回答,虽有错误,但不是重大原则错误。
不及格:没有完成课题任务或设计说明书(论文)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答辩中逻辑混乱,概念不清。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所在专业审定,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教务处认可。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将对其重点检查。
八、管理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1.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有院(系)、教研室领导、年级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学习本《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
2.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时期进行,由各院(系)组织落实。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有无开题报告。
(2)中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各院(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教务处将通过不同方式了解各院(系)期中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写出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院(系),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审查质量的对象。对完成任务差的学生要给予警示。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的形式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要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的填写情况。
答辩结束后,院(系)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后的两天内交校教务处。教务处接到成绩登记表后,再次审查成绩分布情况,若基本符合本规定,即发放学生毕业文凭,并列出随机抽查的学生名单,否则,退回有关院(系)进行调整。各院(系)将被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收齐交教务处,教务处在一周内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束以后,材料退回各院(系)。
3.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以及规范化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书面总结,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院系、教研室)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见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情况以及对本《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各院(系)总结报告应于暑假前交学校教务处。
(2)各专业推荐1~2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详细摘要(3000字左右,用Word文档打印),于暑假前交教务处汇编(附电子文档)。
(3)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必须包括:
①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材料。包含:
a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个学期完成。
b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1周内完成。
c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2周内完成。
d .毕业设计(论文)外文参考资料译文(附原文)
要求翻译1万印刷符(或译出3千汉字)以上的有关技术资料,内容尽量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说明出处。译文原则上要求打印,连同封面及原文装订,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2周内完成。
e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完成。
②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及图纸、软、硬件成果等。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原则上要求打印,论文正文的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并附有200~300汉字的中文摘要及对应的外文摘要。有关撰写的格式及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具体要求见《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基本构成及其表述》(作为技术文件另行下发)。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应符合"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资料必须合装在专用资料袋中,并统一编制目录,存放在各院(系)资料室中。如某些硬件无法放入资料袋内,可以另放它处,但必须在资料袋封面上注明存放地。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放期至少为4年。
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类材料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从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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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工程训练或应用研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7.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理工科类学生不得少于13周,经济管理类学生不得少于10周,文科类学生不得少于7周。
二、选题及任务书
(一) 选题原则
认真做好选题工作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综合的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为学生提供较强的工程背景,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5.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很有特色,条件允许,经所在专业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6.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1) 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 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 本科生难以胜任的高新技术和理论过于深奥的课题;
(4)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
(二) 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介绍课题来源、课题简介、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设计(论文)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所在专业讨论和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
毕业设计(论文)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且在"设计(论文)要求"中加以体现。
选题、审题工作应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学期(经管、文科类专业可在毕业论文开始前一个月)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
(三) 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填写,经学生所在专业的负责人审查、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内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论文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列出参考文献目次。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参照《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有关要求用钢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剪贴。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专业负责人同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三、组织管理
1.学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阶段,深入到院(系)、室、班,有重点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质量开展检查与评估(见附件1),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2.院(系)级领导要对本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和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听取各有关教研室的工作汇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和答辩结束工作进行部署与检查,并做好总结工作。
3.各系(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室领导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单位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结。
4.年级主任应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学生在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展研究、撰写论文、准备答辩等项工作中的思想工作,要经常与教研室通报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对学生管理。
5.对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具体要求按《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执行(见附件2)。
四、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一般不超过7人,经管、文科类专业一般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周不得少于两次。要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若时间在两周以内的须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两周以上的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和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3.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应始终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4.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 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 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 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关心学生的思想,排除各种干扰。
(4)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5)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见本规定第八条)。
(6) 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
(7)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 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两天交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验收。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同学间团结协作、相互关心,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年级主任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若学生自愿缴费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报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为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热爱劳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以及前期工作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六、评阅与答辩
1.评阅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除了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外,还应由答辩小组一名教师担任评阅工作(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写出评语。答辩小组评阅教师在答辩前,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中提问选用。
2.答辩
(1) 答辩应在教研室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的审查合格后进行。
(2) 院(系)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其成员由一名院(系)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院(系)教师,也可以是外院(系)教师。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院(系)领导批准。
(3) 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15~2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20分钟左右。
(4)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在院(系)的范围内进行大组答辩,或在教研室范围内集中进行优秀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
3.评阅与答辩教师资格及“评语”填写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者以及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应当由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2) 某论文的指导者或评阅者不能同时担任该论文的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
(3) “指导者评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①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工作的情况;
② 创新性评价;
③ 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④ 存在的问题;
⑤ 建议成绩评定;
⑥ 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4) “评阅者评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① 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
② 创新性评价;
③ 工作量大小;
④ 写作的规范化程度;
⑤ 存在的问题;
⑥ 建议成绩评定;
⑦ 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5)答辩委员会(小组)的评语应按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知识面掌握、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正确性等)以及各成员投票的综合结果填写,并给出成绩。
(6)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应当用黑墨水钢笔工整书写,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剪贴。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GB/T 7408-2005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6年6月15日”。
4.答辩会场的规范化要求
(1)答辩会场可设在经专门布置的教室、会议室、办公室或实验室内。会场要整洁、美化,具有热烈、庄重的气氛,体现论文答辩工作是学校全体师生教学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
(2)会场正面(讲台)的墙上要悬挂写有“南京理工大学××院(系)××专业××级(或××××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红色横幅(或写在红纸上张贴),可供摄像或照相,用作纪念性背景材料。
(3)会场须备齐讲演用的全套教学用具。有条件的可配备现代化的讲演器材,逐步改善答辩环境。
(4)会场第一排应设有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委员、秘书三角形字牌标识的桌子及专座,后面可设置多排桌椅,供师生或来宾旁听就座。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的情况、能力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和图纸、实物的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的评定应由指导教师(占40%)、评阅教师(占20%)和答辩组(占40%)三者分别评定,再按加权求和后折算。
3.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严格区分“良好”、“中等”与“及格”的界限,对工作态度差、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学生,应评为“不及格”。
4.评分标准:
优秀:能圆满地完成课题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说明书(论文)书写规范,图纸符合要求,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完整、计算及论述基本正确;说明书(论文)书写较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性能指标要求;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较正确。
中等: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述无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基本规范,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不够规范,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对任务涉及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回答,虽有错误,但不是重大原则错误。
不及格:没有完成课题任务或设计说明书(论文)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答辩中逻辑混乱,概念不清。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所在专业审定,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教务处认可。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将对其重点检查。
八、管理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1.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有院(系)、教研室领导、年级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学习本《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
2.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时期进行,由各院(系)组织落实。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有无开题报告。
(2)中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各院(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教务处将通过不同方式了解各院(系)期中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写出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院(系),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审查质量的对象。对完成任务差的学生要给予警示。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的形式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要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的填写情况。
答辩结束后,院(系)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后的两天内交校教务处。教务处接到成绩登记表后,再次审查成绩分布情况,若基本符合本规定,即发放学生毕业文凭,并列出随机抽查的学生名单,否则,退回有关院(系)进行调整。各院(系)将被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收齐交教务处,教务处在一周内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束以后,材料退回各院(系)。
3.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以及规范化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书面总结,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院系、教研室)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见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情况以及对本《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各院(系)总结报告应于暑假前交学校教务处。
(2)各专业推荐1~2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详细摘要(3000字左右,用Word文档打印),于暑假前交教务处汇编(附电子文档)。
(3)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必须包括:
①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材料。包含:
a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个学期完成。
b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1周内完成。
c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2周内完成。
d .毕业设计(论文)外文参考资料译文(附原文)
要求翻译1万印刷符(或译出3千汉字)以上的有关技术资料,内容尽量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说明出处。译文原则上要求打印,连同封面及原文装订,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2周内完成。
e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完成。
②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及图纸、软、硬件成果等。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原则上要求打印,论文正文的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并附有200~300汉字的中文摘要及对应的外文摘要。有关撰写的格式及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具体要求见《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基本构成及其表述》(作为技术文件另行下发)。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应符合"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资料必须合装在专用资料袋中,并统一编制目录,存放在各院(系)资料室中。如某些硬件无法放入资料袋内,可以另放它处,但必须在资料袋封面上注明存放地。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放期至少为4年。
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类材料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从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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